关于遴选确定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的公告
关于遴选确定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的公告
恩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确定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的公告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速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根据农业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 2900-2022)和《湖北省加力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恩施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资质与能力的企业,开展农机报废工作。
一、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必须经过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含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
(二)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具有符合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和设施。详见农业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 2900-2022)。
(三)具有与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四)企业注册地须为恩施市辖区内。
二、遴选程序
1、具备以上要求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恩施市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农技推广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会审确定承担企业,会审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3、遴选确定的企业名单将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联系人及电话
恩施市农技推广中心 刘和兵134*****759
恩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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