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中学教学楼采暖改造及内墙壁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第十七中学教学楼采暖改造及内墙壁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0GNJL01199/6
四平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采暖改造及内墙壁粉刷工程已由四平市铁西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BM2016-06号采购任务书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四平市第十七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四平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采暖改造及内墙壁粉刷工程
2.2 建设地点:四平市第十七中学校内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竣工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采暖改造及内墙壁粉刷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控制价108.244万元(其中采暖改造控制价:72.2177万元,内墙壁粉刷控制价:36.0263万元),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本标段的其他潜在投标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互为子母公司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5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招标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第十七中学
联系人:官德平
联系电话:138*****59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于晓 李晶
电 话:****-********
传 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铁西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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