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关于8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盐城港盐农海昌农业有限公司2宗、盐城大丰东方绿洲实业有限公司4宗、盐城市大丰区特种水产养殖公司1宗、盐城市大丰区苇鱼养殖有限公司1宗,共计8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予以公示,8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由用海主体组织编制,编制单位均为江苏云帆海洋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局。
联系人:金海生,联系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1、江苏盐城港盐农海昌农业有限公司现状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
2、江苏盐城港盐农海昌农业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海王Ⅱ号波士顿道路北侧现状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
3、盐城大丰东方绿洲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海王Ⅱ号波士顿道路南侧现状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
4、盐城大丰东方绿洲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海王Ⅱ号港一路西侧现状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
5、盐城大丰东方绿洲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海王Ⅱ号王港河北侧现状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
6、盐城大丰东方绿洲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海王Ⅱ号新港东路西侧现状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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