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328国道房屋租赁公告
老328国道房屋租赁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有位于海陵区苏陈镇通扬西路18-104号、18-105号、18-106号、16-106号、16-107号、14-105号非住宅房地产市场向社会公开竞价租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地点、面积:
租赁商铺位于海陵区苏陈镇通扬西路18-104号、18-105号、18-106号、16-106号、16-107号、14-105号非住宅房地产市场;面积约为269.55平方米。竞租人自行现场踏勘。
特别提醒:本出租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出租房屋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可实地查看,以便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等情况,且愿意承担本出租房屋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竞租底价及租期
土地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以现状进行招租。租期两年(租赁起始日按实际交付日起算,承租人一年后无特殊情况优先续租),本次招租可以整租或分租方式,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竞价房屋租金底价报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作废报价。具体明细如下:
门牌号 | 面积(㎡) | 年租金(元/年) |
苏陈镇通扬西路18-105号 | 40.10 | 4800 |
苏陈镇通扬西路18-106号 | 40.10 | 4800 |
苏陈镇通扬西路18-104号 | 45.86 | 5400 |
苏陈镇通扬西路16-106号 | 47.27 | 5600 |
苏陈镇通扬西路16-107号 | 47.27 | 5600 |
苏陈镇通扬西路14-105号 | 48.95 | 5800 |
合 计 | 269.55 |
三、竞租人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租赁房屋具体要求详见第十项特别提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竞价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元(竞价现场现金交纳,封在信封里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竞得者退还保证金,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后退还(不计利息)。竞得后放弃成交的,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五、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 9 日17:0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7:00时。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 日17:0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7:00时 。
2、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通过微信领取(微信通过后将报名资料(需注明竞租门牌号)盖章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代理微信)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购买。联系人:凌童、微信号:150*****761。
3、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150*****761
七、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意向受让方需在 2024年10月18日下午15:00 携带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入竞价现场;
地点:苏陈镇人民政府主楼四楼会议室(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注:本次竞价活动如有2人以上报名参加,竞价活动正常进行,如只有1人报名,出租人有权作如下选择:
1、宣布竞价失败,重新竞价。
2、与报名者根据本竞价公告规定在底价以上(含底价)协商签订合同。
八、招租竞价及成交人确认方式
1、本次招租可以整租或分租方式,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竞价房屋租金底价报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作废报价。
2、依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场竞价采用明标暗投,一轮决标方式进行。报价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承租人。
3、竞价时长:10分钟。
4、竞租结果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1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招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承租人领取后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特别提示
(一)竞租人竞租该房屋后不得用于经营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经营理财融资类、危险品或有噪音、污染的行业。如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或上级管理部门及文件要求,房屋需要停止出租,合同将自动作废,租户将无条件交房。
(二)竞租人将该房屋用作经营须自行获得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所有前置批准手续。如竞租人竞得该房承租权后,未能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获准开业或未获许可开业的,则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产进行重新处置且承租人不得要求退还所缴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已缴租金。房屋租金为含税价,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招租人账户。
(三)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过度装潢,如确需变更或适度装潢,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设施(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四)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让,并由出租方按合同租金、实际缴付租金及实际租用年限结算。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履行的,其房屋装修改造、固定资产添置以及其经营投入损失一律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金缴纳方式为签订合同时预缴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时间双方可自行协商)。
(六)竞得人领取成交确认书时,须另向泰州全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七)本次竞价活动解释权归出租人。
泰州苏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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