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玛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玛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青海果洛赢顺物流有责任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莉

地址: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

经核查,2023年9月21日,你公司在“玛沁县教育局2023-2024年营养餐采购项目中(项目编号:青海荣冠公司(货物)2023-037标段二项目采购投标,你公司涉嫌相互串通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本机关作出《玛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送达,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 (人民币:*****.1 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零玖元壹角 )的罚款。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玛沁县财政局开具《青海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玛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玛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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