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分)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4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分)
2.2项目编号:HKG-CSYXZX-*******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应用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和运维体系、外部接口等内容,建成后能够满足郑州航空港本级各委局1000个业务审批人员、区辖办事处510个业务审批人员、社区160个系统用户、公众侧每天5万用户的访问和使用需求,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推动线上线下高效协同和无缝接续。
2.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分)主要包含软硬件产品及定制开发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完成项目建设。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集成(含软件定制化开发)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126-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惠联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德厚街行署国际广场D座307室
联 系 人:赵女士、郭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zhonghuiliantuo@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22号新港办公区B座4楼453
电 话:0371-********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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