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法院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川县人民法院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洛川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延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7:0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工、成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 | ||
采购单位 | 洛川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川县振兴西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川县新安广场财政大楼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 |
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CZC2024-008
项目名称: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附2023年度报告);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及基本开户行账户证明;3.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9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名称:洛川县人民法院
地址:洛川县振兴西路
联系方式:0911-*******
名称: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川县新安广场财政大楼201室
联系方式:0911-*******
项目联系人:宋工、成工
电话:0911-*******
洛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09日
标签: 智慧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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