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拟审批《年产20万个塑料桶罐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拟审批《年产20万个塑料桶罐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20万个塑料桶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个塑料桶罐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发展组团,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02°32′17.988″,北纬24°49′9.490″。
建设单位:云南共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400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3000m2,办公生活用房10间(约40m2/间),成品堆放区域约6亩。建成后年产20万个塑料桶罐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 污染源 | 防治对策措施 |
一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 |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2 | 废气 | 采取易起尘物料篷布覆盖,定时洒水降尘等措施。 |
3 | 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处置,固废处置率100%;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4 | 噪声 |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时段;②使用低噪声设备等。 |
5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无 |
6 | 生态环境 | 无 |
二 |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 |
1 | 废水 |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项目区建筑物屋面及地面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市政管网;冷却废水经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依托的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依托的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昆明市海口水质净化厂处理。 |
2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 分区防渗:①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周墙裙脚采用“抗渗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按照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②一般防渗区:冷却循环水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③简单防渗区:其余生产区、道路及办公区域(除绿化外)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
3 | 大气 | 雕刻粉尘、人工投料粉尘:经厂房阻隔、自然沉降。 破碎粉尘、磨粉粉尘:项目在破碎机及磨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5个集气罩将废气统一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吹塑废气:项目在吹塑机侧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5个集气罩将废气统一收集进入1套“低温等离子体+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塑料热焊接废气、滚塑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生产过程未收集无组织废气:加强通风及管理。 食堂油烟:配套“1台油烟净化设施+高于食堂房顶1.5m高的排气筒”。 |
4 | 固体 废物 |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进行破碎处理后外售;原辅料拆包、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统一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通过加盖塑料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5 | 噪声 |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 |
6 | 风险 | ①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地面和四周墙裙脚采用“抗渗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暂存间地面向内形成一定的坡度,并设置围堰或在门口设置门槛,防止废矿物油泄漏后进入外环境。②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危废储存容器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③项目燃气管道设施起于界区内调压柜,止于燃气有机热载体燃烧器喷嘴处,燃气管道与外供管道碰口后敷设至本项目燃气调压柜,然后燃气管道埋地敷至燃气有机热载体。燃气管道泄漏后具有火灾、爆炸、窒息等危险性。天然气进口管、管道设置天然气浓度检测探头,泄漏时以切断天然气来源。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备案。建立完善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日常加强应急演练。 |
7 | 生态 | 无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24年06月26日-2024年07月09日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kmacee.cn/。于2024年09月09日,通过了昆明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20万个塑料桶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Email:**********@qq.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新居2栋1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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