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的公告
关于《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的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7:19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江成、黄清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工作时间) | ||
采购单位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瑞云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先生/0593-*******(工作时间)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锐祥(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江成、黄清梅/135*****002(工作时间) |
中锐祥(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江成、黄清梅
项目联系电话:0593-*******(工作时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瑞云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先生/0593-*******(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锐祥(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江成、黄清梅/135*****002(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中锐祥(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
2.征集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征集代理机构:中锐祥(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经验。
(三)获取征集相关资料的方式:有意向参加征集活动的供应商应在2024年10月12日17点前向指定邮箱(zrxgcgl@163.com)发送邮件,表明希望参与征集活动。(邮件主题:希望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宁德市地方标准编制项目”征集活动+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四)应征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接收应征申请文件。
(五)应征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六)应征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或者邮寄(采用邮寄形式的,以我司签收日期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长,逾期送达的应征申请文件我司将不予接收。我司不接收到付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征集活动为无偿活动,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将无偿提供给征集人使用(即表示征集人有权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筛选适合本项目的征集活动对象,及有权采用各供应商提交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且不受侵权指控)。
2.供应商须保障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在使用该应征申请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皆与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结果仅供征集人作为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拟邀请对象的依据,不是该项目成交的结果。通过审核且入围的供应商经征集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公告作为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通知所有供应商的书面形式,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不作书面回复。各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征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入围结果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各入围供应商应自行核对本企业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等),若发现入围结果公告信息有误的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进行更正,否则入围后因该企业相关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期相关责任由该入围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地方标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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