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公司选取项目采购公告

网络安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公司选取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网络安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公司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JDGCF-G*****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网络安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公司选取项目

某单位网络安防中心建设方案设计,结合实际环境,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出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

甲方指定地点

20日历天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最高限价: ******.00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供应商各自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及二级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高于本等级的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要提供身份证);

(五)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4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九)信誉状况:

①末处于禁止投标期;

②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和供应商背停名单;

④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其他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及其所派人员不得在招标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中;

②不得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

(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301室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九)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0 月 16日 0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9开标室 。

(四)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301室),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9开标室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马工、靳工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37*****655

传 真: /

地 址: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301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先生

办公电话: 0917-*******

移动电话: 151*****567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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