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中心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健康管理中心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健康管理中心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停车场距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鹿城院区学院路部步行距离500米以内;具有能够满足500辆车的停放需求,具有消防、监控、停车智能化设施设备齐全;配备有专业人员负责日常卫生、安保和管理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业务具备一定的规模和体检客户群体。体检客户群体具有需要短时间内完成大量体检任务的特殊性,因医院鹿城院区学院路部院内停车场地有限,无法满足鹿城院区学院路部健康管理中心体检客户的停车需求。为了更好的服务体检客户,拟在鹿城院区学院路部周边租用社会停车场。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停车场距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鹿城院区学院路部步行距离500米以内;具有能够满足500辆车的停放需求,具有消防、监控、停车智能化设施设备齐全;配备有专业人员负责日常卫生、安保和管理工作。
医院附近的停车场,能医院体检客户停车需求的只有湖翠湾停车场,而湖翠湾停车场由温州逸鼎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承包。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温州逸鼎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逸鼎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公园路163号名城广场B幢7楼7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jpg (3.4 M)
标签: 停车场租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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