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仁安李林220千伏电缆线路土建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三社~仁安李林220千伏电缆线路土建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社~仁安(李林)220千伏电缆线路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社~仁安(李林)220千伏电缆线路土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 ,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旧324国道及三南路段。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旧324国道及三南路段,起点位于安东路与三南路交叉口西北侧,与软三高压电缆隧道衔接,终于涌泉工业园西侧厦门三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20千伏电力铁塔,主要建设1936米电缆隧道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三南路段:一是三南路过路顶管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直径为3.8米,长度229米;二是三南路(安东路-学府变电站)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为3.0米×3.5米,长度287米;三是三南路(学府变电站-旧324国道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为3.0米×3.1米,长度422米。(二)旧324国道段:一是旧324国道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直径为3.8米,长度705米;二是旧324国道-220千伏高压铁塔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直径为2.8米,长度293米。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 项方式发布:

(1)/ 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 元。

(2)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如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2.2招标类型: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旧324国道及三南路段,起点位于安东路与三南路交叉口西北侧,与软三高压电缆隧道衔接,终于涌泉工业园西侧厦门三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20千伏电力铁塔,主要建设1936米电缆隧道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三南路段:一是三南路过路顶管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直径为3.8米,长度229米;二是三南路(安东路-学府变电站)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为3.0米×3.5米,长度287米;三是三南路(学府变电站-旧324国道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为3.0米×3.1米,长度422米。(二)旧324国道段:一是旧324国道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直径为3.8米,长度705米;二是旧324国道-220千伏高压铁塔段为单舱电缆隧道,净断面直径为2.8米,长度293米。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携单位介绍信到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地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年度保证金其中之一形式提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建设招标网(https://www.jszhaobiao.com/)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92-*******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

邮 编:******

联 系 人:周孟龙

电 话:0592-*******

传 真:0592-*******

电子邮箱:fjyzzb@163.com


标签: 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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