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楠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红军纪念广场布展工程

秀山县楠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红军纪念广场布展工程

秀山县楠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红军纪念广场布展工程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秀山县楠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红军纪念广场布展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4-******-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华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秀山县华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涌洞镇楠木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楠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红军纪念广场布展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83.32平方米,其中纪念馆建筑面积为402.82平方米,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79.5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含装饰部分、雕塑部分、多媒体系统部分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4.52万元。

2.4 比选范围:秀山县楠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三期)-红军纪念广场布展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装饰部分、雕塑部分、多媒体系统部分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资料确定的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1.3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0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s://www.cqggzy.com/xiushanweb)下载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秀山县华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老武装部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2号21楼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138*****488、023-********

申请电子保函入口


2024 年 10 月 9 日

标签: 振兴文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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