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商超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阳光商超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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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食品安全管理系统2套(主体责任管理、监管责任管理、属地责任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投诉举报及建议),查询系统2套(触摸查询系统),AI识别系统2套(AI识别系统),企业ERP系统接口对接2套(销售企业系统对接),硬件设备(触摸屏4台、AI摄像头4个、温度传感器6个、4G路由器4个、4G流量4套、宣传广告2套、运维服务。提升大型连锁食品经营超市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大型连锁超市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相关企业健康发展、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以及属地责任落实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 ¥50,000.00 | 2(套件) | ¥100,000.00 |
文件上传说明:根据竞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签字盖章版PDF响应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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