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白子滩河清洁流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白子滩河清洁流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白子滩河清洁流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白子滩河清洁流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机构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基字【2024】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政策银行、贷款基金、专项债券及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最终以实际出资比例为准),招标人为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8km河道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污水管网新建及改扩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2km2,一是生态自然修复区建设,治理面积53.3km2。在植被稀疏的地方采取人工抚育、补植等措施,在植被较好的地方采取封育保护保护措施,设置封禁警示牌和护栏等,加强封育保护,促进植被自然恢复;二是综合治理区建设,治理面积47.9km2。分为面源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设施、绿化美化等措施,主要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农药、化肥减量、固废物处置;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工程及污水管道迁建工程、绿化美化工程;三是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建设,主要有两溪坪至响水洞生态补水、岩湾修建生态塘拦泥蓄水、岩湾至磨刀河排水隧洞、大路坡堰塘综合治理,分为清淤及护岸、排水隧洞、截污工程、缓冲过滤带建设等。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审查合格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下达批文;根据项目需要编制相应的专项报告(如: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表)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下达批文;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5。 其中: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1080日历天,阶段成果交付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 ||||||||||||||||||||||
2.3其他:(一)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费上限价(即最高限价):(1)地质勘察以现场实物工作量为计费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为计费依据;(2)初步设计以国家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项目建安费为计费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费依据;(3)施工图设计以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经巴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建安费为计费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费依据。(4)前期工作咨询费(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为计费依据。上述4项服务费报价最高上限比例为64%,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不得超过1298.8万元。(5)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1298.8万元的,则按1298.8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1298.8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实施项目服务费用。(二)特别约定:该项目为非财政预算专项类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政策银行、贷款基金、专项债券及社会投资类项目,且项目的实施是根据资金争取情况按年分步实施。在支付服务费用过程中,以项目实际开工部分的投入金额为基数核算服务费用,无资金来源且未实施的部分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信誉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未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2)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入投标文件中)。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 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0月09日 | ||||||||||||||||||||||
附录: 附录: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
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