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陈镇入镇标识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广陈镇入镇标识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广陈镇入镇标识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陈镇入镇标识绿化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镇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广陈镇,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面积622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乔灌木及地被种植、草坪等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2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2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6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0月11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10月1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陈分中心开标室(广陈镇政府北幢二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肆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陈分中心。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账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广陈支行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镇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广陈镇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314207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qq.com
2016年10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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