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公安系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皮山县公安系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对皮山县公安系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PSXZC*******号
二、项目名称:皮山县公安系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皮山县公安局
四、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资金预算额度:(具体技术参数、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及类别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采购预算资金额度(万元) |
皮山县公安系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 冬季取暖燃煤(优质块煤)1750吨 | 140 |
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的采购供应、运输及相关服务。
2、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4、供货地点:皮山县各公安派出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需为本采购项目内容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4、具有国家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后续服务能力;
7、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迎宾路天悦大厦1-904)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1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皮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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