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项目代建机构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长162.3km(不含二河闸上段2.5 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海口枢纽是淮河入海水道的末级枢纽。工程位于滨海县东北48km,具有泄洪、排涝、挡潮、减淤等功能。工程轴线距下游黄海二线海堤约700m,距上游临海公路淮河入海水道特大桥2.1km。
海口枢纽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⑴型,南堤为1级堤防;北堤为2级堤防。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设计泄洪流量为7000m3/s;排涝标准非行洪期10年一遇1267 m3/s,行洪期抽排5年一遇944m3/s。
海口枢纽二期工程建设范围为:桩号159+500~162+300。建筑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加固改造原南北闸建成新南闸,新建新北闸。河道工程建设内容:泓道扩挖2.8km,深泓防护5.0 km,堤防加固5.6km,堤坡防护5km,河坡防护5km,堤顶防汛道路5.6km,总渠侧堤坡(河坡)护砌0.6km。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此外,还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原海口南北闸闸室、岸墙、消力池、部分翼墙和护坦、上下游水文亭等拆除工程。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为******.62万元。工期为42个月。
(1)河道工程(桩号159+500~161+000,总渠南侧161+600~162+200)
海口枢纽扩建后,建筑物北侧堤线较原北堤北移约400m,相应上游河道(桩号155+000~161+000)自桩号155+500起向北偏4°开挖,并于桩号160+000处以半径500m的圆弧与枢纽上游引河连接;北堤自桩号159+000向东基本沿上游堤线延伸过临海公路桥底后北偏,角度约为5.4°,后以半径约1000m的圆弧连接闸上直线段堤防。上游159+500~161+000段(1.5km)河道属于海口枢纽建管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桩号159+500~161+000段河道设计河底高程-4.0m,底宽642.5~705m,南、北侧滩地分别不低于高程3.0m和2.0m。深泓南、北侧滩地以下河坡为1:3,采用14cm砼预制块防护,下设10cm碎石垫层和土工布一层。为防止行洪时流速过大,坡脚冲刷影响河坡稳定,在坡脚设10m宽石笼护脚,厚50cm,下设土工布一层。
由于现状北堤自桩号159+000开始向南收缩与原北闸相接,本次新建北闸使建筑物北侧堤线较原北堤北移约400m,故新堤线自桩号159+000基本沿上游堤线延伸过临海公路桥底后扩散,扩散角度约为5.4°,后以半径1000m的圆弧连接闸上直线段堤防;南堤为入海水道与苏北灌溉总渠隔堤,一期工程已实施,本次设计基本维持现状堤线布置。在满足河道过流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堤身断面消耗深泓扩挖弃土,对桩号159+500~161+000段南北堤防加高培厚。
南、北堤堤顶高程为7.0m,堤顶宽度为20m,堤坡为1:3至滩地高程,高程5.0m以下至滩地采用14cm砼预制块防护,下设10cm碎石垫层和土工布一层,高程5.0m以上至堤顶采用生态护坡。桩号159+500~159+900段堤后不设平台,坡比1:3,背水坡面采用30cm厚C30预制框格护砌;桩号159+900~161+000段堤后高程4.0m设5m宽平台,平台上下坡比均为1:3,采用30cm厚C30预制框格护砌,框格内植草。
另外,海口枢纽南堤总渠侧(161+600~162+200)段防护:现状堤顶至滩面(高程3.0m)采用格宾石笼护坡防护,下设透水土工布一层。高程3.0m以下岸坡掏刷严重,施工利用低潮整坡,利用建筑物拆除弃渣和块石回填冲坑,并采用10m宽抛石护脚。
(2)建筑物工程(桩号161+000~162+300)
海口枢纽建筑物由海口新北闸和新南闸组成,海口新北闸布置在原北闸的北侧,与原北闸中心线间距约307m;海口新南闸布置在原南、北闸位置,由原南、北闸加固改造、拆建和利用原两闸间中隔堤位置扩建闸孔而成,与新北闸中心线间距约400m。
新北闸闸孔总净宽为250m,单孔净宽10m,共25孔,分9块底板,其中南北两边块采用2孔一联,其余采用3孔一联;新南闸总净宽为270m,单孔净宽10m,共27孔,分9块底板,均采用3孔一联,南北闸闸室底板顺水流向长度均为16m,北闸垂直水流向长度为290.56m,南闸垂直水流向长度为313.36m。
新北闸上下游翼墙扩散角均为12°,采用直线与弧线相结合的布置方式;新南闸上下游翼墙利用原南北闸上下游翼墙。
闸室上游布置20.0m长的钢筋混凝土护坦与上游护底连接。护坦面高程-3.0m,厚0.7m,下设级配反滤层,反滤层自上而下为中石子20cm、小石子15cm、中粗砂15cm、透水土工布一层。护底为20cm厚C30素砼,下设碎石、黄砂垫层各10cm和透水土工布一层,护底长100m,底板高程由-3.0m变化至-4.0m。护底上游末端接3.0m深抛石防冲槽。
闸室下游设36m长消力池,池底高程为-7.0m,后接100m长素砼护底,护底面高程为-5.1m。护底末端设灌注桩排桩外接抛石防冲槽。
上游引河自桩号161+000至闸室,设计河底高程-4.0m,引河河底宽约705m,其中新北闸和新南闸引河底宽分别为299.8m和315.2m。上游引河边坡1:3,北堤在高程2.0m处设30m宽平台,北堤堤顶高程7.0m,宽20m;为减少工程弃土南堤在现有堤顶基础上加宽培厚,堤顶高程为7.0m,堤顶宽度为20.0m,在高程3.0m设平台,平台宽度为15.0m,平台上下河道边坡均为1:3。
下游引河自闸室至桩号162+300,北堤以12°扩散角向下游与黄海二线海堤相接,连接半径为100m,下游设计河底高程-5.1m,河底宽度为747.3~817.7m,下游引河边坡为1:3。北堤堤顶高程7.0m,在高程2.0m处设20m宽平台;南堤为与总渠间隔堤,堤顶高程保持现状6.0m不变,增加下游引河挖深后边坡素砼护砌(桩号161+900下游采用抛石防护)。
上下游隔岛直线段长均为170m,为改善水流流态,中隔堤上、下游裹头均采用流线型,上、下游裹头河底半径分别为82.5m和76.55m。上游中隔岛顶高程为5.5m,顶宽为16.5m,在高程2.0m处设宽为10m平台,平台以下边坡为1:3,平台以上边坡为1:2.5;下游中隔岛顶高程为5.5m,顶宽为6.0m,在高程2.0m处设宽为6.0m平台,平台以下边坡为1:3,平台以上边坡为1:2.5。
新南闸闸下港道清淤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桩号161+900以下滩地清至高程-2.0m,并自然接坡至桩号162+300,拟于新北闸下游预留围堰拆除时施工;第二阶段将闸下距下游裹头约245m范围内港道全部清至高程-5.1m后以1:30缓坡至-2.0m,最终断面同新北闸闸下。第一阶段疏浚实施后,新北闸导流期间应观测下游港道冲淤情况,并结合科研成果,确定第二阶段清淤实施方案。
此外,还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原海口南北闸闸室、岸墙、消力池、部分翼墙和护坦、上下游水文亭等拆除工程。
2.3 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
1. 建筑工程
(1)海口枢纽新北闸、新南闸(桩号161+000~162+300)
主要包括新南、北闸土方开挖(含新南闸闸下港道清淤)及回填、基础处理、闸室及翼(岸)墙、上游护坦、下游消力池、上下游护底、护坡、防冲槽、灌注桩抗冲排桩、格宾石笼护脚、抛石护脚;中隔岛、高压旋喷抗冲桩;枢纽范围内堤防填筑和堤顶防汛道路;下游水文亭基础;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及永久环保措施。新南、北闸启闭机房、桥头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工作桥及岸墙顶施工时承包人需预留插筋。
(2)河道工程(桩号159+500~161+100,总渠南侧161+600~162+200)
上游河道开挖(含隔堤拆除)、南北堤堤防填筑、堤坡防护、格宾石笼护脚,堤顶防汛道路,上游水文亭基础,下游南堤总渠侧(桩号161+600~162+200)护坡防护等土建工程,以及工程范围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2. 金属结构安装及调试
(1)新南闸和新北闸工作闸门(斜支臂弧形闸门,共52扇)及检修闸门(浮箱叠梁门,每套8块,共4套)的卸货、保管、安装(含提供必要的设备,配合厂家开展现场拼接及局部防腐工作)、现场试验和调试、质量检查等;
(2)新南闸和新北闸工作闸门启闭机(QHLY-2×320KN,共52套)、工作闸门启闭机液压泵站(共10台泵站,分两种控制形式,其中:1台泵站控制连续5孔闸的有8台,1台泵站控制连续6孔闸的有2台)原文及管路、检修闸门启闭机(QW-2×30kN配自动抓梁ZL-2×30kN,共4套)的卸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调试、质量检查等;
(3)新南闸和新北闸工作闸门埋件(共52孔)、检修闸门埋件(共52孔)、检修闸门移动式启闭机轨道及埋件(共2套)、检修闸门门库小车及轨道、埋件(共4套)的卸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调试、质量检查等;
(4)新南闸和新北闸门槽盖板及埋件(共52孔)的安装。
3. 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
(1)10kV高压开关柜安装调试(含继电保护试验);
(2)变压器安装调试;
(3)低压开关柜、动力柜、控制柜、现地柜(箱)安装调试;
(4)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调试(移交前需全新设备);
(5)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6)电缆桥架与支架采购、制作与安装;
(7)基础埋件与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
(8)防雷接地装置采购、制作、安装及测试;
(9)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10)自动化系统的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屏柜基础制作、预埋等工作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完成,并配合自动化承包人安装调试工作;
(11)安全监测系统有关传感器部分的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等工作由安全监测承包人负责完成,其他部分的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及其屏柜基础制作、预埋等工作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完成,并配合安全监测承包人安装调试工作;
(12)上述项目中除自动化与安全监测系统外,所有电力电缆、控制信号电缆及电缆终端采购、制作、安装(自动化与安全监测系统内部电缆由其承包人提供并安装);本工程所有电缆通道、开关柜(包括自动化与安全监测系统屏柜)及孔洞等部位的防火封堵以及其他工作内容。
4. 拆除工程
拆除一期工程原海口南闸、海口北闸闸室、岸墙、部分翼墙、上下游消力池、部分护坦护底、老闸行洪后抛石、上下游水文亭、管理房屋(含桥头堡)及其基础等工程,以及闸门、启闭机、电气、自动化等设备。保留原南闸南侧和原北闸北侧上下游部分翼墙,新南闸围堰截流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上游护坦、护底保留部位。闸室边孔和岸墙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保护闸下地基和附近保留建筑物不破坏,供科研单位分析评估。
2.3.2本工程与相邻标段
2.3.2.1内部工程
(1)智慧工地管理系统作为海口工程总体平台,应包含海口工程所有参建单位的应用内容,向所有参建单位开放并提供服务;智慧工地中所涉及的公共区域的网络、摄像头等硬件设备,应向所有参建单位共享使用。
(2)房建(启闭机房、桥头堡、值班用房、水文亭)施工标界面:施工时承包人施工岸墙墩顶、排架上工作桥、水文亭平台位置时需预留插筋;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3)金属结构设备制作标界面:承包人负责闸门安装(含提供必要的设备,配合厂家开展现场拼接及局部防腐工作)和调试、启闭机安装和调试、埋件的安装;负责施工期运行等。
(4)安全监测标界面:承包人配合安全监测各类预埋设备安装;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5)自动化系统建设标界面:承包人配合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2.3.2.2外部工程
桩号159+500上游河道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计划于2025年汛后开工,可与本标段共用界面围堰和导流河,共用界面围堰填筑与拆除由承包人负责,桩号159+500以西导流河由盐城市水利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实施,承包人应配合做好桩号159+500以东导流河对接施工。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2个月(1277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主体工程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跨五个年度、三个汛期。主体工程共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新北闸闸室、上下游连接段及相应河道、堤防工程,完成中隔岛北侧高程2.0m以下护砌和上游裹头,新北闸具备施工期导流条件;第二阶段主要完成原南北闸拆除、闸室、上下游连接段及相应河道、堤防工程、中隔岛剩余工程等施工。施工进度安排如下:
2024年10月下旬至2024年12月底,完成工场区填筑、临时设施(含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临时用水用电、通信网络等。
2025年1月至2026年2月底,完成新北闸工程施工、上下游河道开挖和新北堤堤防填筑至高程4.0m(上游临水侧填筑至高程7.0m,下游堤防填筑至高程7.0m),中隔岛填筑至高程2.0m。新北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5年10月初进场,本标段土建现场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条件,确保2026年2月底新北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
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完成新北闸上下游预留围堰开挖、新南闸上下游围堰填筑。
2026年6月至2027年9月完成老闸拆除、新南闸工程施工,中隔岛施工,上、下游河道开挖,南堤和部分北堤填筑。管理所房屋计划于2026年6月开工,该部分堤防应填筑至高程7.0m。新南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7年5月初进场,本标段土建现场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条件,确保2027年9月底新南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
2027年10月至2028年2月底前,完成电气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
2028年3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同工程包含的全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的土建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标的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等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土建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须提供业主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项目副经理要求:至少1人,且不得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负责人要求:1人,且不得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为同一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4人。(9)施工设备要求:本标段中海口枢纽新北闸、新南闸、河道防护工程等现浇混凝土应通过自建混凝土生产系统生产,不得使用商品混凝土。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执业资格、业绩及担任职务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副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5个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分为总报价限价和分项报价限价,任何一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设置如下表:
序号 | 报价类型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一 | 总报价 | *****.35 |
1 | 河道工程 | *****.91 |
2 | 新北闸工程 | *****.52 |
2.1 | 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 | 2144.01 |
2.2 | 混凝土工程 | 6923.72 |
3 | 新南闸工程 | *****.05 |
3.1 | 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 | 2049.59 |
3.2 | 混凝土工程 | 5450.00 |
3.3 | 新南闸闸下港道清淤(至高程-2.0m) | 397.06 |
3.4 | 新南闸闸下港道清淤(-2.0m~-5.1m) | 537.75 |
4 | 道路工程 | 2587.33 |
5 |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 | 140.00 |
6 | 措施项目 | 8262.67 |
6.1 | 智慧工地 | 280.00 |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58分、技术部分42分,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的得55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1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55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承担过1项(指一个中标通知书)签约合同价*****万元及以上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优先顺序为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 1 |
3 | 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履约能力 | 1.项目经理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指一个中标通知书)签约合同价*****万元及以上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的得1分。 2.拟任技术负责人2016年10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指一个中标通知书)签约合同价*****万元及以上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优先顺序为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 2 |
合计 | 58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1.项目组织机构完整,安全、质量、施工、造价、财务、档案、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员,须设立工程、安全、质量、财务等部门,专职质检员不少于4名。以上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拟任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得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得0.5分; 3.拟任质量(或工程)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得0.5分。 | 2.5 |
5 | 标准化工地(含智慧工地)建设 | 1.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含项目经理部、代建处及监理部)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施工期内部交通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3.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包含智能监测、监控和建造设备,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 3 |
6 | 临时工程 |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配备合理(附详细的分析计算),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度汛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施工期导流,以及围堰填筑、维护、拆除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4.施工钢便桥架设、运维方案合理可行,质量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5.混凝土拌合系统设置合理,生产能力有保障,质量措施可靠,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3.5 |
7 |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 施工进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示的工期影响因素和风险,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关键线路准确、清晰,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2.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5 |
8 | 资源配置计划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9 | 土建施工 质量管理 | 1.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创建优良工程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土方工程。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及扬尘防控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新南、北闸基坑开挖、闸下港道清淤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基础及防渗工程。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地连墙、灌注桩、复合桩、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备、周转等方案满足施工需要,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2分;混凝土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大体积混凝土、混凝土抗裂和抗侵蚀措施等方案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5.河道防护工程。包括混凝土预制块、格宾石笼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11 |
10 | 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 | 1.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埋件安装方案、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金属结构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11 | 拆除工程 |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弃渣处置方案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安全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 |
12 | 安全管理 | 1.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施工期工程观测、安全监测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3 |
13 | 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 | 1.施工期环境保护(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三同时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施工期(含弃土区)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3.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2 |
14 | 施工重点、难点对策措施 | 1.在准确分析工程特点的基础上,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对策措施可行,得2分。 2.创新创优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 3 |
15 |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 | BIM技术及信息化应用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赋分。 | 1 |
16 | 施工协调服务 |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参建单位、地方协调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0.5 |
17 | 项目经理答辩 | 工程情况熟悉,回答问题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得5分,其他酌情赋分。 | 5 |
合计 | 42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 编:******
联 系 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传 真:025-********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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