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配件采购项目竞争谈判采购公告(二
次)
(招标编号:CJZX-202417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配件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七、其他
七、其他
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竞
争谈判的方式采购如下货物。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米参加
1、项目概述
11名称与编号
项日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配件采购项日
采购编号:CZX2024171
12项日概况及服务范围
采购符合要求的180套充电枪头,充电枪线.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适配招标人现有充电桩(品
牌:特来电、星星、鲁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3质保期:3年。
1.4供货地点:招标人所属各充电场站.
1.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1.6项日控制价:52.2万元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
行合同的供货能力:
2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记
录查询,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购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清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网
(hsdtzxgs(@126.com)审核,审核通过并缴纳采购文件费即可获取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3.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
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缴纳采购文件费的转账凭证。
法由申请人或授权代理人将磋商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
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
项目(项目全称)竞争谈判采购文件数”。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007880110000035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4、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下午14: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秦路
3号)2楼开评标室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下午14:30
谈判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2
楼开评标室,
5、公告发布煤介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nw.cebpubservice.com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bgs.nmgztb.com.cn
(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p:/nmgcqjy.ejy365.com
其他媒体转戟无效。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公交总公司智能指挥大楼
联系人:杨国栋
电话:17504847526
代理机构: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地铁控制中心
联系人:金柯延
电话:0471-2902087
邮箱:hsdtzxgs@(126.com
9.场所服务费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
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
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176148887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公交总公司智能指挥大楼
联系人:杨因栋
电话:17504847526
电子郎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联系人:金柯延
电话:0471-2902087
电子邮件:hsdtzxg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纹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