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新建内容-工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墨玉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新建内容-工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墨玉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新建内容-工程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QT-MYXCG-2024-5号
项目名称:墨玉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新建内容-工程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墨玉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新建内容-工程采购包一(辣椒种植基地180户庭院改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墩阿其玛村道路沿线的180户庭院进行改造提升(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区地面铺装、旱厕改造、三区分离种植养殖生活、对院落内的木质廊架翻新、制作统一的门牌),并对沿街立面进行改造。(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墨玉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新建内容-工程采购包二(墨玉县国通语教育推广基地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墨玉县国通语教育推广基地建设,图书馆一层平面局部改造为普通话测试点,二层平面局部改造为国通语展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0天;标项 2,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指2024年7月-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实际发生为准);
(2)需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个月(指2024年7月-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指2024年7月-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新成立公司以实际发生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上网站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⑤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日起不满 6 个月的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尚未定标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墨玉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启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二环南路108号一楼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鹏飞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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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振兴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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