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产科病房改造等项目招标公告

妇科产科病房改造等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妇科产科病房改造等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

项目名称:妇科产科病房改造等项目

项目编号:广中医一院白云医院招【2024】26号

各(潜在)投标人,我院拟对眼科楼2号楼外墙粉刷工程等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二、项目标的及竣工时间、实施地点

1、项目标的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妇科产科病房改造

1项

人民币55,516.54元

2

三号楼八楼儿科病房改造

1项

人民币27,081.1元

3

眼科楼2号楼外墙粉刷

1项

人民币51,666.2元

4

出入院收费窗口增设

1项

人民币30,056.36元

注:(报价包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竣工验收等)。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中包1暂列金额为人民币55,516.54元;包2暂列金额为人民币27,081.1元;包3暂列金额为51,666.2元;包4暂列金额为30,056.36元,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2、工期: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包2、包3,包4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3、施工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

4、投标人资质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等资料。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替换为最新证书,则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

5、保质期:建设工程最低保修年限;

三、用户需求书:

包1: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七路2号三号住院楼七楼,为规范探视人员管理,满足妇科、产科日常病房使用需求,计划对室内病房进行调整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详见附件清单):

(一)对产科病房洗婴室砌砖墙体、天花吊顶、洗浴池、地砖、隔墙、洗手台进行拆除。

(二)对拆除后洗婴室强电线路进行改造铺设,并安装排气扇以及弱电线路。

(三)对损坏墙体、地面、天花进行修复。

(四)安装照明灯具。

(五)安装给排水管道。

(六)配合医院其它部门完成收尾工作。

2.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管理及施工竣工资料,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14)、及有关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并提交经检验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书以及按法律规范规定应提供的其它竣工资料。提供的纸质原件资料一式1份,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投标人承担。

(二)隐蔽工程检查,过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投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三)工程竣工前3天,由投标人通知招标人验收,并在竣工后3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投标人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招标人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工程竣工后,由投标人提供竣工图纸1份给招标人。

3.其它

(一)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电焊、切割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涉及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向医院保卫科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证。

(二)本项目中标人应对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实施围闭施工,保持作业区域内环境清洁,施工完成后应对作业场地进行清理打扫。

(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配合医院工作正常开展,不得以抢工为由,干扰、阻止医院正常工作开展。必要时,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四)本项目必要时所涉及的加班、抢工等内容,不另计赶工费用。

(五)本项目需提前对现场进行踏勘。

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并完成整体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7%给投标人;

(二)剩余3%作为该项目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一年后一次性给予无息支付。

(三)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招标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四)上述时间不包括招标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五)投标人承诺无条件、及时足额将人工费支付给施工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本工程按合同总额的3%留做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息退还。

(六)投标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按合同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结算。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七)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委托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最终结算价格以审核报告核定金额为准。委托咨询公司所开展的工程结算审核产生的费用,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内的,由招标人承担。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上的,由投标人承担。计算公示为:单项工程项目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

包2: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七路2号三号住院楼八楼,为满足科室使用需求以及院感要求,计划对儿科病房(含新生儿病房)进行改造,所涉及内容为(详见附件清单):

(一)护士更衣室采用硅酸钙板进行隔断、粉刷,并安装门,面积约9.22平方米。

(二)新生儿探视室缓冲区安装推拉趟门,面积约5.51平方米。

(三)原新生儿出入院处拆除窗户,封堵半边窗口,并扩大门洞及安装门,面积约3.2平方米

(四)原普婴室部分玻璃隔断改造为洗婴室,面积约9.17平方米,并安装地弹门。

(五)污物间与配奶室封板进行隔断。

(六)安装给排水管道。

(七)新生儿蓝光室发霉墙体处理修复,面积约7平方米。

(八)将医生办公室通往新生儿区通道进行封闭,面积约2.1平方米。

(九)原医生办公室与隔壁病房墙体开设门洞,安装门。

(十)原产房库房及值班室墙体进行拆除,修复拆除后天花、地面,并按照照明及电源,作为医生办公室。面积约21.6平方米。

2.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管理及施工竣工资料,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14)、及有关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并提交经检验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书以及按法律规范规定应提供的其它竣工资料。提供的纸质原件资料一式1份,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投标人承担。

(二)隐蔽工程检查,过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投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三)工程竣工前3天,由投标人通知招标人验收,并在竣工后3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投标人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招标人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工程竣工后,由投标人提供竣工图纸1份给招标人。

3.其它

(一)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电焊、切割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涉及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向医院保卫科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证。

(二)本项目中标人应对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实施围闭施工,保持作业区域内环境清洁,施工完成后应对作业场地进行清理打扫。

(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配合医院工作正常开展,不得以抢工为由,干扰、阻止医院正常工作开展。必要时,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四)本项目必要时所涉及的加班、抢工等内容,不另计赶工费用。

(五)本项目需提前对现场进行踏勘。

4.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并完成整体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7%给投标人;

(二)剩余3%作为该项目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一年后一次性给予无息支付。

(三)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招标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四)上述时间不包括招标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五)投标人承诺无条件、及时足额将人工费支付给施工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本工程按合同总额的3%留做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息退还。

(六)投标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按合同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结算。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七)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委托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最终结算价格以审核报告核定金额为准。委托咨询公司所开展的工程结算审核产生的费用,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内的,由招标人承担。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上的,由投标人承担。计算公示为:单项工程项目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

包3: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七路2号,为优化医院就诊环境,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计划对眼科楼、2号楼部分外墙霉变、发黑墙体进行重新粉刷,并对外墙空调外机排水管进行重新铺设。其中外墙墙体粉刷面积为1029平方米,安装空调户外排水管26米。

2.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管理及施工竣工资料,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14)、及有关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并提交经检验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书以及按法律规范规定应提供的其它竣工资料。提供的纸质原件资料一式1份,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投标人承担。

(二)隐蔽工程检查,过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投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三)工程竣工前3天,由投标人通知招标人验收,并在竣工后3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投标人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招标人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工程竣工后,由投标人提供竣工图纸1份给招标人。

3.其它

(一)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电焊、切割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涉及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向医院保卫科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证。

(二)本项目中标人应对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实施围闭施工,保持作业区域内环境清洁,施工完成后应对作业场地进行清理打扫。

(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配合医院工作正常开展,不得以抢工为由,干扰、阻止医院正常工作开展。必要时,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四)本项目必要时所涉及的加班、抢工等内容,不另计赶工费用。

(五)本项目需提前对现场进行踏勘。

4.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并完成整体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7%给投标人;

(二)剩余3%作为该项目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一年后一次性给予无息支付。

(三)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招标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四)上述时间不包括招标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五)投标人承诺无条件、及时足额将人工费支付给施工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本工程按合同总额的3%留做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息退还。

(六)投标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按合同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结算。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七)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委托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最终结算价格以审核报告核定金额为准。委托咨询公司所开展的工程结算审核产生的费用,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内的,由招标人承担。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上的,由投标人承担。计算公示为:单项工程项目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

包4: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七路2号三号住院楼一楼西侧,为改善住院患者办理出入院过度拥挤,有效优化出入院办理流程,计划在三号楼一楼入口处西侧增设一处出入院收费窗口。所涉及内容为(详见附件清单):

(一)采用轻质砖块砌筑三侧墙体,墙体厚度不少于20cm,面积约21平方米。

(二)对砌筑墙体进行室内批荡抹灰,室内外铺贴墙砖,其中室内墙砖铺贴面积7.4㎡,室外墙砖为21㎡。

(三)开设大理石收费窗口,面积约1.6㎡。

(四)收费窗口上方安装不锈钢玻璃及框架,面积约7.8㎡。

(五)室内安装铝扣板吊顶,面积约9.5㎡。

(六)安装不锈钢防盗门及窗口防盗窗,面积约4.1㎡。

(七)铺设强弱电线路及室内照明、插座。

2.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管理及施工竣工资料,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14)、及有关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并提交经检验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书以及按法律规范规定应提供的其它竣工资料。提供的纸质原件资料一式1份,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投标人承担。

(二)隐蔽工程检查,过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投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三)工程竣工前3天,由投标人通知招标人验收,并在竣工后3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投标人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招标人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工程竣工后,由投标人提供竣工图纸1份给招标人。

3.、其它

(一)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电焊、切割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涉及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向医院保卫科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证。

(二)本项目中标人应对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实施围闭施工,保持作业区域内环境清洁,施工完成后应对作业场地进行清理打扫。

(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配合医院工作正常开展,不得以抢工为由,干扰、阻止医院正常工作开展。必要时,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四)本项目必要时所涉及的加班、抢工等内容,不另计赶工费用。

(五)本项目需提前对现场进行踏勘。

4.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并完成整体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7%给投标人;

(二)剩余3%作为该项目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一年后一次性给予无息支付。

(三)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招标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四)上述时间不包括招标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五)投标人承诺无条件、及时足额将人工费支付给施工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本工程按合同总额的3%留做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息退还。

(六)投标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按合同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结算。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七)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委托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最终结算价格以审核报告核定金额为准。委托咨询公司所开展的工程结算审核产生的费用,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内的,由招标人承担。单项工程结算费用核减率在15%以上的,由投标人承担。计算公示为:单项工程项目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

6、开标会只允许各投标单位安排一名投标人员参加,且该人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登记表登记的人员一致,若临时更换投标人员需提前与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7、投标文件要求:7份(1正6副),开标前需密封,每份文件均需按序页码。双面打印。

8、项目需求书条款响应情况:投标人必须对项目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号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有);带“▲”号条款为重点条款,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如有)。

序号

招标需求参数

投标实际参数(投标人应按投标设备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9、述标、答辩:

述标部分:述标时间不超过8分钟。述标着重介绍对项目的理解,特别是关键技术层面,述标无需使用PPT。

答辩部分:述标之后,由评审小组提问,投标人如实作答。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 年10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电子报名,报名邮箱为:byqzyyyzczx@by.gov.cn 。请各投标人将报名需要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将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3.报名需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公告信用信息概览”打印页面并盖章);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详见附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4.报名所需的资料原件请于开标日当天交至招标人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处。报名是否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

5.报名成功本项目的投标人,若决定不参与投标,请于2024 年10月15日上午10:00前电话或邮件通知招标人。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10月15日 下午 14:30

2.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投标人员应为报名登记表上登记的负责投标的人员,该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开标地点。

八、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九、联系人:李老师:020-********(项目咨询)

杨老师/李老师:020-********(招标流程咨询)

九、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

2024年 10月9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妇科产科病房改造等项目)(项目编号:广中医一院白云医院招【202426号)”招标的 (可选“报名”),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

1、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注:投标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日期: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注:投标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投 标 人(法人公章):

日 期:


投标报名登记表

招标项目编号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

地址(营业执照)

邮编

报名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投标人(负责投标的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电子邮箱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产科改造(平面图)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3号楼7楼妇科产科病房改造项目清单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3:3号楼8楼儿科病房改造项目清单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4:新生儿区改造平面图1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5:原产房改造平面图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6:眼科楼及2号楼外墙部分墙面翻新项目清单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7:3号楼增设出入院办理窗口项目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8:增设出入院办理窗口平面图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9: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0: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医院妇科病房改造等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妇科产科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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