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724-W*********, 0724-W*********, 07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包2-*******.00元,包3-********.7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软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办案区管理系统业务建设、案卷智能化管理业务建设、安全配套设备以及相关软件对接工作,具体详见。
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系统集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整体软硬件设备实施工作,负责各个业务系统软件和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具体详见。
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机房系统、专业业务系统、办案区管理系统、案管系统、密码设备等,具体详见。
合同履约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担;
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有任何问题,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
5.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任何1个或多个包件的投标,可兼投兼中。同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单位,对各包件不同内容,应在标题处清晰表明包件号或包件名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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