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蠡园公园西施铺子104.13平方米用房场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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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蠡园公园西施铺子104.13平方米用房场地招租

信息时间:2024-10-10

次浏览

挂牌价:30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10

报名截止时间:2024-10-22

项目名称 无锡市蠡园公园西施铺子104.13平方米用房场地招租
项目编号 WXCQCZ*****
挂牌期限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出租方名称 无锡市蠡园公园管理处
招租资产情况 房地产类
房屋坐落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青祁村71号
房产证号 -- 土地证号 --
房屋面积(㎡) 104.13 土地面积(㎡)
招租面积(㎡) 104.13
房屋用途 -- 土地性质 /
其他
招租用途 品牌特色店,面向游客经营,不设立消费门槛。
招租底价 30万元/年 租金年递增率 0
招租期限
(年)
3
特别事项

本次招租标的在蠡园公园停车场旁,无产权证。


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约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开票税金由承租人承担,税金、租金一并支付。

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提交与景区业态相符合的经营计划书,由出租方审核。

5、承租人如需装修,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须提前向出租方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由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7、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人承担。

8、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进行的所有与店铺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出租方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并须在租赁期满的10天内将租赁房屋完好的交回出租方。

9、承租期内不得变更招租用途,不可超范围经营,如若发现合同自行终止。

10、承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或者拆分招租。

11、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其他说明

1、因标的物的地理位置情况,受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承租方应自行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如遇自然灾害,出租方无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无法预见的政府重大规划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3、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重新挂牌。

4、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5、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7、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2)《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签字);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签字。

联系方式 出租方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严先生 联系人 桂女士
电 话 0510-******** 电 话 0510-********

标签: 场地 用房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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