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07-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JH-2024-FW03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07-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66072 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以北、海景七路以东,需实施土壤检测面
积约为 22891.8㎡(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包括收集项目地质等相
关资料,开展项目地质调查、化学调查,将土壤样品报送具有土壤检测资质的单位(须通过
实验室 CMA 或 CANS 认定)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PH 值、镍、铜、锌、铅、镉、铬、砷、
汞、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CEC、多环芳烃、滴滴涕、六六六等,并编制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07-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07-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 3 个月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
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磋商截止日前至少 1 个月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及网上领取,详见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搭乘左侧电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搭乘左侧电梯)。
七、其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a.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
(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
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搭乘左侧电梯)。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购买文件款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辰兴路支行
账号:120110101000156074
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JH-2024-FW038 文件款+单位名称”。
(2)文件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
正文形式发送至 jhgc_tj@163.com。
(3)邮件主题为:TJJH-2024-FW038 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3.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
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
修复整治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洞庭北路福地商务园 1 号楼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1392076325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10 号君隆广场 C 座 20 层
联 系 人: 薛工
电 话: 022-23448363
电子邮件: jhgc_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