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界炮镇南山村等三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遂溪县界炮镇南山村等三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遂溪县界炮镇南山村等三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遂国土资[2015]129号 批复单位 遂溪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人 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网络版)

遂溪县界炮镇南山村等三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遂国土资[2015]129号文批准建设,已办理招标的各项登记、备案手续,现就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遂溪县界炮镇南山村等三个村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高标准基本农田7238.68亩。

工程建安费:*******.04元。

工程地点:遂溪县界炮镇南山村、界炮村和坦塘村。

工 期:150 日历天。

资金来源: 省财政投资 。

联 系 人:小姐 联系电话: 158*****529

报名时间:2016年 10 月8 日至2016年 10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300 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1 日 15 时30 分 ,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1 号开标室(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或增项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人必须获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并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要求持有水建安C证)、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需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水利专业的岗位证。以上所委派人员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且已通过终审的企业;

(7)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8)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9)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并提供原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此项不需提供原件核对);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水建安B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须与公告要求提供的月份一致);

(7)拟委派本项目所有专业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复印件(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须与公告要求提供的月份一致);安全员的水建安C证复印件。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9)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的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此项不要求原件核对);

(10)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同时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2号令《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和 “建市[2003]231号”的有关规定。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遂溪县土地开发中心

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10-07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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