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涉密)某航运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NY07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涉密)某航运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涉密)某航运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 (002)二标段:水土保持监理; (003)三标段:水土保
持设施专项验收; (004)四标段:环境保护监测; (005)五标段:环境保护监理; (006)六
标段: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002 二标段:水土保持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003 三标段: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004 四标段:环境保护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005 五标段:环境保护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006 六标段: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
100 米学府公寓 2 号楼 13A 层)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评审办法:合格制。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涉密)某航运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服务
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涉密)某航运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B[2024]NY076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湖北省境内
2.4 招标范围:
(1)水土保持监测: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
步设计水土保持章节及后续设计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
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和频次进行
监测并做相应监测记录。及时完成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告和年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
告等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等提出控制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意见和建议,提出 “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并公开。
(2)水土保持监理: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
步设计水土保持章节及后续设计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
量、进度及投资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在监理过程中对水土保持设施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进行划分并进行质量评定,对水土保持工程实行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提交月度、
年度监理报告以及监理总结报告;协助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日常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工作等。
(3)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
告书、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章节、后续设计及项目实际情况,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保设施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水保验收
报备相关资料,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备案回执。
(4)环境保护监测: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设
计环境保护相关章节及后续设计开展工程环境监测工作,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
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震动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做好监测并做相
应监测记录,提交相应阶段(如季度、年度、验收)环境监测报告;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协助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等。
(5)环境保护监理: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设
计环境保护相关章节及后续设计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制定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
案,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执行监理工作,并提交交通、环保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环
保、交通等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对参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
环境监察(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建设单位宣贯环境法律法规,监督落实环保措施、及时发现环
境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和方法、记录施工中环保措施和工作状况,为竣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
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服务等)。
(6)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依据环境保护方案编制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配合建设单
位成立验收工作组并完成验收工作,起草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完成信息公示、向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平台填报信息。
2.5 服务期限:
一至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成功通过专项验收,至取得报
备回执之日止。
四至六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成功通过专项验收,完成验收
信息平台公示之日止。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
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
二标段:水土保持监理
三标段: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四标段:环境保护监测
五标段:环境保护监理
六标段: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背景)。
(2)申请人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
书》且水平评价为 2 星级及以上。
(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
培训证书,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申请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水土保持
监测服务(需提供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监理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背景)。
(2)申请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土保持专业),提供 2024 年 1 月以
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申请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水土保持
施工监理服务(需提供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第三标段: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背景)。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培训
证书,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申请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服务(需提供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第四标段:环境保护监测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背景)。
(2)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 CMA 认证(证书附
表包含环境标准的噪声、水环境、空气环境、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申请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环境保护
监测服务(需提供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第五标段:环境保护监理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背景)。
(2)申请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申请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环境保护
监理服务(需提供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第六标段: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背景)。
(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申请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环境保护
专项验收服务(需提供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一至六标段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
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8 一至六标段信誉要求:
3.8.1 申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申请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申请人自行承担;
3.8.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
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申请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
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资
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
3.9 其他要求
3.9.1 申请人须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3.9.2 申请人近三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3.9.3 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
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9.4 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
不得参加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段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南阳市孔明路与范蠡
路交叉口南 100 米学府公寓 2 号楼 13A 层)
5.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按以上
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并加盖公章。
5.4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 元/本。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 整。
6.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5335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
联 系 人: 张艳
电 话: 0377-635335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