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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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重整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SHJT-2024-02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重整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亚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技术协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重整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重整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
(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须包括本项目所包含的危险废物代码(251-019-50),具备相
应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能力;3、若环保部门批复文件中提到处置范围有地
域限制,其批准的经营区域需包含东营市;4、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应急管理部、交通运
输部等主管部门对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规定的管理要求。如处置单位有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无,必须提供与有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协议及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处置单位及
该协议单位公章);5、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
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本次
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6、投标
人应具有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相关较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至少包括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或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不提供
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发票、合同原件
的权利;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各投标人以进行网络报名方式为主,报名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业绩证明材
料(含业绩汇总表)、供应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体现企业社保缴纳人员数量)】复印
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网络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
送至招标办邮箱(zhongchengzbb@zhegc.com)进行报名,并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我公司收到后,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标书。3.
投标报名时核验的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
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4.具体技术参数,报名成功后结束后进入交流阶段获取。5.注因报名
需求量较多,为了节省投标人不必要的工作,招标文件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送,具体时间
待定,公告中载明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准确开标时间以后续发送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开标时
间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邮箱,安心等待,无需打电话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 1198 号
七、其他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重整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项目
一、处置基本要求
(1)、处置单位对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及处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和省、市环保局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2)、处置单位相关人员资质齐全、有效,符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
所有要求;
(3)、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符合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种类及处置方式
要求。
(4)、处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且处置方式符合资源
化利用要求;
(5)、处置单位对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 HSE 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6)、
处置单位应协助办理电子转移联单,提供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危废转移联单所需的所有纸质版
资料及其电子扫描件,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提报后,处置单位应配合甲方按要求及时完成转移
计划的审批及危废转移联单办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危
险废物运输规定,具备相应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并接受地方部门监督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
行为,处置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7)、处置单位有义务通知甲方处置进度及结果,随时接受甲方监督,并及时整改甲方提出
的问题。
(8)、危险废物被拉至处置单位接收地点时,每车均以处置单位接收地点为背景拍照留证,
运输车 GPS 定位运输路线图需截图反馈给甲方。
(9)、处置单位进入甲方现场前,须提前办理登记入厂手续,方可实施危险废物拉运等事宜。
处置单位进入甲方现场前,要服从甲方所有的管理规定及处置单位运输车辆的司机和有关人
员在甲方厂区内应文明作业,按照甲方《入厂安全须知》操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
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置单位运输车辆的司机和有关人员在甲方处作业期间违反甲方
《入厂安全须知》操作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操作从而产生的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由此给各
方造成的责任、损失全部由处置单位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处置单位应该在危险废物转运至本单位后 3 个月内需处置完成,并返回处置说明。
(11)、处置单位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具
备防雨、防渗漏的功能,危险废物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如需要中转和临时存放,采取的措施
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安全有关要求。自甲方危险废物装载到处置单位车辆出厂
起,保管、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处置单位承担。
(12)、处置单位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转移给第三方,杜绝产生
二次污染,运输过程必须采取污染防控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如
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处置单位承担;如在上述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
损失全部由处置单位承担。
(13)、处置单位应在处置甲方每批次危险废物(以危险废物到处置单位厂区时间为准)结算
后一周内将办结的联单反馈至甲方。
(14)、处置单位对于待处理的废物有异议应当自废物装入处置单位运输工具运输出厂前提
出,运输出厂后提出异议的,甲方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处置单位承担。
(15)、危险废物处置执行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或再生利用技术等需满足国家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污染控制标准。
(16)、处置单位处置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的有关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二、危废详情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代码
数量(t)
物理形态 成分说明
1 重整废催化剂 251-019-50 约 18
粉末及碎颗粒 约含 0.28%铂金、0.31%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亚通集团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亚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 1198 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5054601116
电子邮件:zhongchengzbb@zheg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标签: 废催化剂 委托处置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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