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行《J-39-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论证报告》公示启事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行《J-39-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论证报告》公示启事

附件1:公示启事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进行《<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39-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论证报告》

公示启事

《<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39-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我局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8日)

2.公示地点:《海南日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zrz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路2号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刘工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2:公示内容

《<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J-39-2地块规划修改方案论证报告》

方案简介

一、地块区位及用地面积

J-39-2地块位于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南部,位于文华路的北侧,地块土地权利人为海南新盛发工贸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为5544平方米(折合约为8.316亩)。

二、规划修改必要性

由于控规编制时现状权属资料未及时更新,导致土地权利人项目用地在控规中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与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为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需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文国让合(2021)第39号”对该地块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进行相应修改。

三、规划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

4.《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3号);

5.《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

6.《文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稿);

7.《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批复);

8.国家、海南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标准。

四、修改内容

通过对J-39-2地块的规划条件以及相应的影响分析研究,本次修改内容为将J-39-2地块界线进行微调,调整后地块面积为55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由“旅馆用地(******)”修改为“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0902)”,其中零售商业与商务金融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40%:60%。规划控制指标由“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修改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30%”。

具体情况如下: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用地计容建筑面积混合比例

修改前

J-39-2

旅馆用地

******

5544

≤2.0

≤35%

≤60m

≥30%

/

修改后

J-39-2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

******/0902

5543

≤1.8

≤25%

≤50m

≥30%

“零售商业与商务金融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为40%:60%”

五、相关图纸

1.区位图


???2.上位规划分析图

3.修改前分图则

4.修改后分图则


责任编辑: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标签: 规划修改 地块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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