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年级学生实践活动项目公告
三四年级学生实践活动项目公告
为深入贯彻新课改精神,积极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开展本次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为了保证活动工作开展的安全、顺利、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及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2024年三四年级实践活动
二、需求及内容
(一)服务内容
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三四年级学生实践活动,承办单位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派驻专业团队,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本次综合研学旅行实践活动,接受学校的监督,指导。
1、活动场地要求
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同时能为800人提供实践活动的封闭式训练场地(具有风雨训练场地等)及食宿条件(住宿有空调、独立的卫生间及淋浴设施等)的设施设备。
2、安全责任界定
在教学管理与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因承办单位主观因素、不合理操作规范的,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的,承办单位负直接责任。
3、课程实施质量
开设课程依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实施,正确处理好实践活动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关系,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二)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具备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审批的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服务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业绩,承接量学生人数不低于800人,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本次活动必须由服务单位直接承办,不接受联合体。
(三)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1日历天,具体活动日期在合同中约定
2、履约地点:黄石市内
3、服务对象: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三四年级学生(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4、报价方式:本项目按人单价报价
5、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价=参训人数x成交单价
(四)需提交资料应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
1、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承接的类似项目证明文件
4、活动报价表
5、活动方案及告家长通知书
三、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17:00以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
四、文件递交地点
学校政教处
五、评标办法
学校和家长代表成立评标小组,根据服务商的资质、实力、服务水平、课程、价格等综合因素综合确定服务单位。
六、服务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卫老师
联系电话:181*****944
大冶市第四实验学校
2024年10月9日
标签: 级学生实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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