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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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10-11 至 2024-10-17
撰写单位: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撰写人: 冯添笑
(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90,000.00
最高限价(元):2,490,0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86号,现有教职工约 38 人,一年约212天;学生约 400 人,一年约180天。其中:教师餐费每人每天14元(包括区财政拨付11元和教师自缴3元,教师自交3元部分,在学生餐费中体现的),含早、午两餐,每年的教师餐费金额约******.00元;学生餐费每人每天10元,只含午餐,每年学生餐费金额约******.00元;师生餐费以实际出勤人数和就餐天数为准,师生同质同餐同价。学校根据师生餐饮服务实际需要,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的餐饮企业为学校师生提供配餐服务。

二、供餐模式及供餐时间

教 师 餐:配送早餐和午餐,采用成品桶餐配送,现场分餐模式。

教职工餐费:14元/人/天;

学生餐:配送午餐,采用成品桶餐或盒餐配送。

学生餐费:10元/人/餐

配送时间:教师早餐6:30至7:50;师生午餐11:20至12:40若无学校通知,中标人不得无故擅自更改供餐时间。

配送数量:教师餐人数 38 人。学生餐人数: 400 人每月月末统计次月订餐人数,每天上午7:30之前,由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汇报,学校统一上报学生出勤数,即为当日学生午餐就餐数。

提供优质配餐服务,优化品种结构,开展多层次餐饮服务,满足师生的需求,食谱(每周五提交下周食谱至家长群)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年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2、履约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

3、付款方式及条件:

(1)教师餐由学校按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2)学生餐费及教师个人缴纳部分餐费由学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初7个工作日内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支付。

四、中标单位配餐服务要求:

1、供餐方在近3年内没有出现由于食品安全所引发的事故,近1年内没有受到过市场管理局的任何处罚,无经营违规行为。

2、为保障学生及教职员工用餐安全及餐饮质量,引进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类似成品餐制作及配送服务资质能力,配餐单位的配餐半径和配餐时限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8.3.3.3要求标准,饭菜出锅时间到学生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学生用餐时的温度不低于60℃。

3、供餐方应尊重校方职工及学生口味,按校方要求提供营养餐配送的供餐服务;供餐人员统一服装,持健康证上岗。在岗在校期间不得出现翻看手机、抽烟、随地吐痰等行为。工作人员保证无犯罪记录和其它任何情况,确保配送食品健康安全无事故。

4、学校提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现象。

5、中标方配送的学生营养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沈阳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标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100-1998)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6、品质标准为:

(1)每份餐主食不少于 300克。

(2)每份餐蔬菜不少于 250 克(投料净菜)。

(3)每份餐鱼或肉不少于 150 克(投料净重)。

(4)每天计划送餐份数: 学生餐: 400 份(以实际需求为准);

(5)教职工餐: 38 份(以实际需求为准)。

7、用餐时间及标准(学生餐只需提供中餐,教师及学校在职人员需提供早餐及午餐),老师拟定就餐时间:

早餐时间:06:30--07:50

午餐时间:11:30--12:40

学生拟定就餐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决定。

教师早餐标准:2种主食、4种小菜、1种蛋类、1种牛奶;一周内不重样。

师生午餐标准:1种主荤、1种副荤、1种素菜、1种主食,一周内不重样。

8、每周五将下周的菜谱报办公室审核、公布及存档,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向师生、家长公示学生餐制作过程、原料进货及质检等信息。

9、饭菜达到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搭配合理、突出地方特色的要求。

10、食品质量要求

(1)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提供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提供冷荤凉菜。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11、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1)营养餐加工制作和进食时限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要求、食品中心温度(中心温度不小于 70 度),奶制品保证新鲜并注明食用期限等。

(2)饭菜要求(投标人列清原材料比例)

(3)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5)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6)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7)饭菜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12、供餐企业要求

(1)供餐企业要根据校方的要求,准时送到就餐指定位置。

(2)保证参与现场服务的送餐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到位,服务态度良好,具备符合食品安全送餐要求和处理现场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畅。

(3)能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并做到品种齐全。

(4)供餐企业必须确保无责任事故。(一旦出现由专业部门认定的食物中毒事件,该供餐企业立刻取消中标资格)。

(5)供餐企业中标后要制定保温措施,并有足够的保温设备为学生送餐。

13、针对本项目拟派运输车辆及其相关要求:

(1)供餐企业应使用专用配送车辆,来配送成品。运送成品的车辆要专用且每次使用前要消毒。周转箱要定期消毒。运送路程中的膳食要有保温设备;包装箱隔墙离地放置情况;学校留存送餐和分餐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不定期抽查原件;送餐和分餐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穿戴整洁统—的工作服、佩戴口罩帽子;配送营养餐的包装餐盒、箱符合国家食品级包装标准要求。

(2)食品留样要求:中标单位,在自家单位的食品加工地点设有为本项目学校配餐的专属留样柜,每餐的各种主食和菜品应各取不少于125克进行单独留样,冷藏保存不少于 48 小时。

(3)餐具消毒要求:学生每餐后使用过的餐盒、餐具及时回收,要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洗净的餐具控干水后再放置在消毒柜烘干消毒,每次消毒时间必须保持在30分钟以上,消毒柜要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防止交叉感染。

14、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全体师生用餐后,供餐企业应及时将师生用餐后产生的残余垃圾统一收集、分类并运输至垃圾中转站。

15、其他要求

(1)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按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要求采购“832平台产品遴选表(对口支援地区)”产品;

(2)本项目管理办法遵照《铁西区校园餐管理办法》执行。

(3)特殊情况根据学校具体要求安排。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中心校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8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4号千缘财富星座A座10A19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307*****5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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