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4]H******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估算7335.*****万元,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将口组团武夷山东站站前北路1号;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1、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工程(D地块)提升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需对原建筑进行结构加固、楼板加设、建筑优化、机电设备更新和内外部提升改造,分别对1-4层进行提升改造,涉及改造面积*****.54平方米,其中改扩建面积为2254.54平方米。子项目2、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配套项目(C地块),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新建安检维修中心、停车场、室外水电、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总额为733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48.8989万元 (含暂定金额*******元) ,其他投资1286.*****万元。具体项目总投资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①投融资、运营范围包括: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合作,招标人与中标人按70%:30%的比例共同筹措建设资金,其中中标人负责筹措的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注入建设项目专户。

本项目按照体育基地片区的统一规划,后期将修缮加固后的客运总站大楼改造成中国武夷国际体育基地,并将基地中的场馆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租赁。项目竣工投产后,由中标人负责招商招租等运营,运营期5年。在合作运营期间, 招标人每年收取的运营收益不低于预算审定建安费的3%,低于3%的,由中标人补足。如有招标人具备运营能力或应政府要求需提前回收运营的经营和管理权,招标人有权提前回收,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运营期结束后,中标人可收回融资资金并按筹措资金计取融资成本,融资成本年利率 Y(%)不高于6%。(具体详见《合作协议》)

②勘察工作包括:子项目2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配套项目(C地块)勘察内容。

③设计工作包括:子项目1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工程(D地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不含结构加固和修缮部分设计)及子项目2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配套项目(C地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④施工范围包括:子项目1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工程(D地块)提升改造项目对原建筑进行结构加固、楼板加设、建筑优化、外走廊封闭、机电设备更新和内外部提升改造施工。子项目2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综合客运枢纽配套项目(C地块)包括但不限于安检维修中心新建及装修、停车场的硬化、室外水电、给排水、绿化等工程施工。

⑤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发包范围内所涉及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

⑥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以上发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181.1141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运营期5年、工程建设期242个日历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投融资、运营要求:应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下同)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5)根据闽建筑〔2022〕3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9日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0月14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30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武夷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赤岸公交总站,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213号祥乐苑15幢一层,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9-*******158*****103,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联系电话:0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总承包 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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