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路灯照明智慧系统维护及优化项目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开发区路灯照明智慧系统维护及优化项目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路灯照明智慧系统维护及优化项目 JSZC-******-NTGS-C2024-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GS-C2024-0006
项目名称:开发区路灯照明智慧系统维护及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
采购需求:
开发区路灯照明智慧系统维护及优化项目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交付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开启时间:2024-10-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通过线上办理,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7.html。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4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人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采购单位不诚信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单位相关项目的投标。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凯慧
电话:051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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