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的公告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力实施“淘‘旧’汰‘非’、绿色出行”消费促进活动,着力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

  二、参与商户资格条件

  (一)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能够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企业、个体商户。

  (二)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应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具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成本公告中规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

  (四)具备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

  (五)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六)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七)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

  (八)需在卖场区域安装摄像头,增设电子秤及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要求的锂电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点,并配备消防器材。

  (九)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十)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

  (二)主动对接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活动中所有销售电动自行车要使用符合要求的收单机具收单,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三)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电动自行车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

  (四)对消费者交售的电动自行车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回收的价格标准要做到公开、统一、明确,必要时应为消费者提供电动自行车上门回收服务。

  (五)健全完善收旧台账,对以旧换新活动中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应全部交由资质健全的拆解企业或相关部门指定的回收网点处理。

  (六)认真做好以旧换新活动政策宣传推广,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四、工作要求

  (一)参与商户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参加活动商品的报价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价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企业和商户承担责任。

  (三)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符合条件的商户,要及时主动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四)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在过往消费券发放中发生过骗补、套补等问题的门店不可申请参加活动。

  (五)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参与商户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并向补贴活动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如补贴资金已拨付,参与商户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六)参与商户在活动过程中拒不接受检查,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商务局有权终止企业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申报材料

  (一)2024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申请表(附件1)。

  (二)2024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附件3)。

  (五)企业所得税2023年年度纳税申报表、2024年上半年纳税申报表。(个体商户可不提交)

  有意向参与征集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递交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商务局。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洛龙区商务局 0379-********

  涧西区商务局 0379-********

  西工区商务局 0379-********

  老城区工信商务局 0379-********

  伊滨区商务局 0379-********

  ?e河区商务局 0379-********

  孟津区商务局 0379-********

  偃师区工信商务局 0379-********

  伊川县工信商务局 0379-********

  栾川县工信商务局 0379-********

  宜阳县工信商务局 0379-********

  新安县工信商务局 0379-********

  嵩县商务局 0379-********

  汝阳县工信商务局 0379-********

  洛宁县工信商务局 0379-********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商户应于2024年10月12日18:00前按要求向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二)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商户的资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于10月14日12:00前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三)县区商务部门实地核查经销商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研究确定参加活动的商户。由市商务局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参与商户活动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商户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视情组织活动参与商户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工作。

  附件1-3.2024年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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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动自行车 商户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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