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甸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兰坪县通甸镇国土空间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通甸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兰坪县通甸镇国土空间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2:30,通甸镇人民政府在镇政府3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通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现将听证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就《通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
听证机构:通甸镇人民政府;
听证主持人:田金鑫(通甸镇党委副书记);
决策发言人:段茂盛(通甸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听证监察人:蜂九花(通甸司法所所长)、苏琳(镇纪委书记);
听证记录人:和福寿(通甸镇党政办主任)、张强(镇国土村镇规划和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镇人大代表、镇政协委员代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国土村镇规划中心、镇农经站、镇经济发展办综治办、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乡村振兴工作中心、村书记、驻村工作队代表等,共个单位17位代表。
听证旁听人:镇政府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人7名
(三)听证公开情况:公开听证。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指南(试行)》,通甸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通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举行《通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相关材料:《通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说明书、图集等。
本次听证会共收集意见和建议三条,通过梳理整理参会代表意见如下:
建议对接复核相关行业部门最新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内,保障后期项目建设有地可用。建议强化交通要道建设要素保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助力发展生态旅游。建议将香柏村通村公路途径南营村上村路段污染比较严重,应纳入污水排放的范围内。
四、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镇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通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通甸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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