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机装血透机配套配件单一来源采购意向公示

日机装血透机配套配件单一来源采购意向公示

桂林某单位拟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日机装血液透析设备专用配件,根据物资服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日机装血透机配套配件采购

二、项目概况:桂林某单位在用日机装DBB-27/DBB-07型血透机配套配件损坏频发,为提供维修效率,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对常用配件、易损件统一实施采购,按公对公方式结算款项。

三、项目预算:******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见需求参数之投标人资质要求。

六、需求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及说明

日机装DBB-27/DBB-07型血透机配件为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血透系列设备专机专用配件,其他第三方产品无法适用,为保证设备匹配、兼容及性能要求,只能向原厂供应商获取。

八、拟推荐供应商: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九、公示期:自本公告挂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我单位医学工程科或纪检部门提出质疑。质疑人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提供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十、意见反馈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请将相关质疑材料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163.com">YGK******@163.com,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建议书恕不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773-*******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73-*******

附件:日机装血透机配件采购需求


日机装血透机配件

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提供并匹配采购方在用日机装DBB-27、DBB-07型血透设备配套配件。具体采购需求明细如下: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符合需求规定的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的合格品;

(2)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在采购方通知到中标方后,供应商应免费更换有缺陷货物;

(3)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样品要求

无。

(三)实施人员要求

无。

(四)生产及安装调试等要求

无。

(五)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1.合同生效后,原则上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特殊因素和不可抗力除外)将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2.配件、易耗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如发现所交货物与投标文件中保证的不符或存在质量缺陷,采购方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服务要求

(一)售后质保培训等要求

配件质保期:自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3个月,质保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全新件,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保密要求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物资、包装、仓储、运输和保修期届满前备品备件等售后服务及税费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四)其他项目个性化要求

供应商须确保本采购项目货源充足,严禁在质保期随意断供。

三、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1.常规要求:

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四、验收、付款及其他内容

(一)验收方式

按技术及服务要求条款进行验收。

(二)付款方式

1.配件到货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该项目正式发票及配件出库单交采购方在3个月内付项目金额95%,余5%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3个月结算。

2.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票据上税务印章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三)现场踏勘等信息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四)其他信息

1.因供货产品或服务存在缺陷,致使用户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服务未能达到指定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且验收合格、全部交付后全额无息退还,供应商可以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一并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意向 血透机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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