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非招标公告

2024年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3年12月4日国务字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提出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结合公司2024年度质量安全环保工作要点,2024年度需委托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如东-海门-崇明岛输气管道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10-14 0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10-10 10:15:00至2024-10-14 1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10-14 1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0-14 10:3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人民南路1168号昆城广场2号楼5楼。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刘加亮
联系电话:153*****897
电子邮件:liujl06@pipechina.com.cn

,江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大危险源评 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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