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2022-1号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2022-1号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将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情况

开化县林源置业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拍取得开化县中心城区林场202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次收回的地块为原开化县中心城区林场2022-1号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1932平方米。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理由

因建设林场地块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需要,经报请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公告期限为30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0-*******

附件:林场2022-1号部分地块收回红线.pdf

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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