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托里执法大队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托里执法大队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托里执法大队维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 | ||
行政区域 | 塔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0:3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小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237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城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小吉 185*****2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玲 0901-******* |
项目概况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托里执法大队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X********
项目名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托里执法大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对于托里交通执法大队院内多处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库房、车库进行室内改造,食堂、宿舍外墙保温改造,宿舍进行室内改造,屋面防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6)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电子影印证件。
注: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企业公章。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郑小吉 185*****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马玲 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吉
电 话: 18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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