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旅居康养中心花房维修及值班室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扬州旅居康养中心花房维修及值班室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扬州旅居康养中心花房维修及值班室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YLK-2024-04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扬州职工教培基地,建设资金自筹,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扬州旅居康养中心花房维修及值班室卫生间改造;位于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51号院内。
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见附件
3.工程投资、计划工期
(1)总费用限价8.965万元,其中花房屋面维修限价5.339万元,办公楼值班室改造限价3.626万元。
(2)计划工期20天。
4.质量目标
(1)总体目标:严格按上述工程项目和部分施工图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合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2)基础结构工程:严把质量关,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施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3)拆除工程:不得扰动原有基础及其他设施。
(4)油漆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图集施工,质量验收100%合格。
(5)其他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质量验收100%合格。
(6)环保要求:严格按照工作内容施工,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及建筑物。
(7)所有施工确保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符合标准,验收质量达100%,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8.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四、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2日12:00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旅居康养中心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扬州旅居康养中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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