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咸宁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申报表的要求,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咸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NSJ-2016CZ-2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咸宁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是指补充、调整、改造自动监测站、图像站,重点监测站保障措施建设;41个乡镇重点乡镇视频会商系统延伸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工具配置等,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提升各项目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分配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工期

(日历天)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第1标段

HBXN-SHZH-2016-01

补充、调整、改造自动监测站、图像站,重点监测站保障措施建设

咸宁市

90

254.399

第2标段

HBXN-SHZH-2016-02

重点乡镇视频会商系统延伸

咸宁市

90

469.86

第3标段

HBXN-SHZH-2016-03

乡镇应急救援工具配置

咸宁市

90

225.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1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单位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第2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第3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日9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1室(咸宁市双鹤路1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1室(咸宁市双鹤路18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46号

联 系 人:纪祥峰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市金泉湾路金泉湾小区A1栋

联 系 人:吴正华

电 话:****-*******

日 期:2016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山洪 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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