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鼎市公务用车2024年-2026年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招标公告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鼎市公务用车2024年-2026年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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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公务用车2024年-2026年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对福鼎市公务用车2024年-2026年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联系人:潘先生

3、联系方式:138*****398

4、联系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福鼎市公务用车2024年-2026年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240*****

3、征集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保障公务车辆用车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面向社会选择一定数量的加油单位。本项目拟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定加油单位进行车辆加油。入围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故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人所属区划
1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所属采购单位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
1包1定点加油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项其他未列明行业0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包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定点加油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燃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供应商提供的油品包括: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和0号柴油。各采购人燃烧汽油或柴油的公务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到定点供应商加油站进行加油。
2服务标准加油卡凭卡对号加油。公务用车加油必须使用IC加油卡,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公务车IC加油卡须具有在福鼎市内各加油站点的联网使用功能。加油卡实行主卡与附卡管理,主卡用于对单位各IC加油卡分配加油额度、查询详细交易记录等,不能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附卡由单位驾驶员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每车一卡,严格按照车辆牌号对号加油(车号与卡内信息一致才能加油),严禁给其他车辆加油或添加燃料,严禁用于加油或添加燃料以外的其他消费。设置密码;设置加油数量和加油金额;设置油品种类;同时根据需要预留其它设置功能。
3服务标准技术保障入围供应商应采购国家定点炼油厂生产的汽油和柴油,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采购人可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抽查,届时入围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有效的油质检验报告供采购人核查。
4服务标准技术保障入围供应商应保证供油数量准确,加油机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采购人可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抽查,届时入围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有效的加油机计量检测报告供核查。
5服务标准服务人员组成入围供应商须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区域内设有加油站点。在福鼎市区内设有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服务团队人员,确保项目的售后服务。入围供应商须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积极受理采购人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6服务标准数据维护入围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集、处理、提交采购服务对象的单位信息、车辆信息、加油数据等相关数据,于次月15日前导入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并能够提供任一加油卡当前最少3个月以上的加油明细和监控录像。
7其他服务要求报价要求公布挂牌零售价扣除优惠幅度(≥0.2元/升),入围供应商所辖福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不含高速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须执行本次采购的最终成交价(即公布挂牌零售价减去优惠幅度)。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服务人员组成要求资质要求数量计量单位
1详见服务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包1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福鼎市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1、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拒绝政府采购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2)对被检查出涉及油品供应安全的问题不予整改,复查后被确认问题依然存在的;(3)使用不合格油品造成加油服务后车辆严重损坏,经相关部门认定属实的;(4)使用替代油品以次充好的;(5)以虚假手段增加服务项目或工作量,骗取采购人利益的;(6)未按本协议约定给予优惠和优质服务,擅自提高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价格的;(7)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合理核算服务费,或结算时故意抬高、虚报服务费,损害采购人利益的;(8)利用加油卡套取现金或搭售货物,损害采购人利益的;(9)资质变更,不及时到采购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的;(10)被采购人投诉,存在服务问题,经调查投诉事实存在,且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3、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入围结果的,导致采购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征集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包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征集响应声明详见响应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 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 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 ,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以非法人身份参加征集时,允许供应商在“财务状况报告” 中提供总公司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征集公告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征集公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石油石化行业分支机构参与征集视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含汽油、柴油),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在福鼎城关内的至少有1家加油站点且至少4个乡镇内各有1家加油站点。须提供在福鼎城关内和福鼎乡镇内站点的名称、地址。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征集,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参与征集的,应为宁德行政区域内或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最高级别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另供应商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同一石油石化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
5关于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包1

(1)、资格审查方法:

收到申请文件后,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征集人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完成审核。(注: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需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时及时告知征集人,以免造成超时未审核。)

(2)、资格审查标准:

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响应函;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废除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征集公告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情形。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1、付费标准(即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执行价格优惠制,是指供应商在当日发改委公布挂牌零售价格基础上给出不同标号油品的统一的优惠(本项目所报价格是指按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的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2元/升),实际收费价格=车辆加油油品当日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优惠幅度。
2、费用结算:以加油卡方式进行费用支付,结算。加油卡实行插卡加油、自动扣款(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充值主卡,并开具发票,加油时不另开发票)、按月对账。结算价格执行本次采购的申请入围承诺优惠价,当月优惠的金额在次月10日之前返还到加油卡上。框架协议期满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加油卡中剩余的金额(含未返还的优惠金额)按照等值的人民币返还给所属采购人单位,单位有变更的,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说明为准。供应商应承担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征收的与本协议服务内容涉及的一切税费。
3、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应执行该入围供应商在本次征集中申请入围时所申报的价格优惠。服务期内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价格优惠不变。供应商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企业)在编车辆最大的优惠。本项目为优惠幅度报价,各供应商需在数据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申报价格优惠幅度,价格优惠幅度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精确到分)。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即优惠幅度低于0.2元/升)的,其入围申请将被拒绝。各供应商须按附件要求提交服务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4、征集响应有效期为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30天。
5、询问、质疑和投诉:(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征集人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征集公告、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6、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鼎市财政局
7、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无需支付代理服务费。



征集人: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09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油服务 征集公告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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