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LZB-******-*****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涞水分公司
项目名称:涞水县城东污水厂水质提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 CLZB-******-*****
联系人:刘玉顺
电 话: 158*****560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涞水县城东污水厂水质提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涞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内
3、建设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330平方米,设计提标规模2.8万吨/日。主要新建:调节池(容积3500立方米)、高效脱氮滤池(建筑面积415平米)、臭氧制备间(建筑面积580平米)、臭氧催化氧化反冲洗废水池(建筑面积485平米)、提温设施(能力2.8万吨)、变配电室(建筑面积100平米)、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55平米)、机电修工房(建筑面积185平米)、西区尾水提升泵站(容积64立方米)各一座。完善各类管线共计5200米,同步对地面、生态进行修复。对应购置一批配套设备。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3、交货地点:涞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内
4、交货日期: 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1天通知中标单位;预计供货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5、样品要求:无要求。
6、资料要求: 合格证,设备资料。
7、其他要求: 无。
8、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试用级/合格级/战略级。
2、缴纳金额:无。
3、返还条款: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无。
2、纳税资格要求: 一般纳税人。
3、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投标单位成立满2年。
第五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总量:1套后附明细。
2、品牌/厂家要求:无。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税额。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 预付设备款20%,发货前再付设备款30%,中标单位安装完毕设备款付至80%,需保证验收合格,并配合整体调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保证出水达标,支付剩余设备款。签订质保承诺,质保一年。质保期时间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日起算。
第八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九条: 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1:00
2、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3:00
第十条: 其它
1、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