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泥溪镇月波护岸工程项目施工
宜宾县泥溪镇月波护岸工程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
一、本项目经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县发改投资[2008]3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宜县发改比选备案[2008]第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宜宾县泥溪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泥溪镇月波护岸工程 |
建设地点 | 宜宾县泥溪镇 |
实施时间 | 拟于2008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工期: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护岸桩号为0+000M-0+800M的基础进行全面的加固整治;对护岸垮塌、变形较严重段共计长约200M进行拆除重新安砌处理;对护岸尾端阳公溪口处桩号为0+800M—0+850M新建四分之一圆弧干砌条石包头段与岸坡的衔接处理,设置浆砌条石防冲墙 |
建设资金 | 财政投入及自筹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泥溪镇月波护岸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投标;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承包资格;被随机抽中的比选被邀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比选会;采用A种方式交纳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近二年内类似施工业绩2个(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转帐单中应注明:比选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2月2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02月29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宜宾县泥溪财政预算外专户
开户银行:宜宾县泥溪信用社
账号:****************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2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03月03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县发改局五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选人(全称):宜宾县泥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宜宾县泥溪镇
邮编: 644606
联 系人: 孙彬
联系电话: 130*****589
传真: ****-*******
电子信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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