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北京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石油北京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石油北京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石油北京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服务(项目编号:G110*****130*****),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2.1比选内容:石油北京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服务。 2.2服务需求:编制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协助加油站完成报告评审,并按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完成安全验收。 2.3服务范围:完成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并协助加油站完成报告评审,按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安全验收。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1 参选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石油、化工安全评价资质;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选人,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项目中同时参选。 3.5 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c.cnaf.com/TPBidder)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包。 4.3 采购文件售价:0.0 元。 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可至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相应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模块获取;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可通过‘系统登录页面-->手册下载’获取;系统操作前请您仔细研读操作手册并进行相关电脑配置。 | |||||||||||||||
5.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信息 | |||||||||||||||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时00分,递交地点: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时00分,开启地点: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
6.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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