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片区)”棚户区改造劳务派遣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青羊片区)”棚户区改造劳务派遣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成都中心(青羊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劳务派遣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成都中心(青羊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成青发改办函[2016]12号、成青发改办函[2016]13号、成青发改办函[2016]14号、成青发改办函[2016]15号、成青发改办函[2016]16号、成青发改办函[2016]17号、成青发改办函[2016]18号;成国土资青函[2016]53号、成国土资青函[2016]54号、成国土资青函[2016]55号、成国土资青函[2016]56号、成国土资青函[2016]57号、成国土资青函[2016]58号、成国土资青函[2016]59号;成规青函[2016]30号、成规青函[2016]31号、成规青函[2016]32号、成规青函[2016]33号、成规青函[2016]34号、成规青函[2016]35号、成规青函[2016]36号,关于同意启动各片区改造项目工作的函。根据“成都中心”青羊拆迁指挥部[2016]2号会议纪要,招标人为成都市青羊区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中心(青羊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单位;
2.2搬迁范围:成都市青羊区武警总队及周边片区、体育场南侧片区、五福街片区、金家坝片区、东御河片区、基督教周边片区、西北中学及周边片区。改造搬迁范围最终以搬迁红线图为准。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武警总队及周边片区A:东至人民中路,南至现状建筑,西至西华门街,北至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约446户);
二标段.武警总队及周边片区B:东至人民中路,南至成都市图书馆,西至西华门街,北至武警总队(约593户);
三标段.体育场南侧片区A:东至东华门街,南至现状建筑,西至人民中路,北至成都市体育场(约540户);
四标段.体育场南侧片区B:东至东华门街,南至四川大剧院,西至人民中路,北至现状建筑(约374户);
五标段.五福街片区A:东至西华门街,南至大树拐街,西至东城根中街,北至羊市街(约779户);
六标段.五福街片区B:东至西华门街,南至西华门街13号院现状建筑,西至东城根中街,北至大树拐街(约764户);
七标段.金家坝片区A:东至西华门街,南至金家坝街,西至横金家坝街--字库街,北至西华门街15号院现状建筑(约632户);
八标段.金家坝片区B:东至横金家坝街--字库街,南至成都市回民小学,西至东城根上街,北至建设大厦(约393户);
九标段.东御河片区A:东至顺城大街街,南至上升街,西至交通银行大厦,北至西玉龙街(约69户);
十标段.东御河片区B:东至东华门街,南至东二巷,西至人民中路,北至上升街(约448户);
十一标段.东御河片区C:东至东华门街,南至东御河沿街,西至人民中路,北至东二巷(约405户);
十二标段.基督教周边片区:东临顺城大街,西临东华门街、南临锦江区、北临体育场路(约372户);
十三标段.西北中学及周边片区:东临小河街,西临东城根南街,南临西御街,北临人民西路(约467户);
注:以上户数为摸底数据,最终以实际现有户数为准。
2.4搬迁工期:从2016年月起至完成项目搬迁止(具体以模拟搬迁公告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业主指定区域的搬迁工作(前期意愿摸底调查、含内业资料整理录入汇总、签订合同,产权证及国土证销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拆迁资质格证书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近三年已实施过成都市五城区(包含高新区)的搬(迁)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下列证明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4)提供劳务派遣相关证件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验明后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4楼会议室(乐宾酒店) 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青羊区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工业园区G9A
邮政编码:6101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B座1404
邮政编码:610066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 传 真:***-********
标签: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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