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化线改造搬迁及设备招标公告
丸化线改造搬迁及设备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华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丸化线改造搬迁及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2569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呼伦贝尔华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丸化线改造搬迁及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搬迁改造要求承诺: ①供应商在为采购人搬运设备时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活动; ②在搬运过程中,供应商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服从采购人的分配与指挥,将物品摆放到位; ③如在搬运过程中由供应商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④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按照劳动法和政府有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与供应商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⑤供应商未按要求进场,违反安全规定等,采购人将视情况予以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协议。 ⑥搬迁内容:种子丸粒化设备一套,含附属设备。 (6)设备要求承诺 ①生产者应当依据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按照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制体系。 ②生产者或者销售者,需委托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做出技术评价。 ③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机械销售服务体系,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机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使用者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使用者有权要求销售者先予赔偿。 ④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机械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并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⑤承诺不生产、销售下列机械设备: 不符合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取得许可证的、依法必须进行认证而未经认证的、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机械设备、国家明令要求不允许销售的、标准不合格的或淘汰的。 (7)从事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 (8)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建立售后服务联络机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不能明确的故障时,或在收到采购人紧急情况维修通知后,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并能够确保常用易损件、零件齐全。 (9)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供应商需对采购人的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直至采购人熟练操作所采购的设备为止。 (10)供应商承诺在三包有效期内完成各项保修内容,否则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额的5%货款。 (11)保证本项目不进行转包或私自分包,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如供应商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上级代理商或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同时提供制造商对上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函,授权函中明确不得再次进行授权的情形除外))】,制造商声明函或授权函中必须能体现附件2中第1至14项全部货物的名称,缺任何一种设备均不具备成交资格;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 | 0.30% | 0.25% | 0.10% | |
0.10% | 0.10% | 0.05% | ||
0.05% | 0.05% | / | ||
*****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3、成交供应商签订制式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搬迁设备拆卸、安装;租赁车辆、运输不符合要求或设备交货量不足、未按时交货、非不可抗力拖延交货或不予交货、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与采购参数要求不符、标准不合格等)将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货,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终止合同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呼伦贝尔华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款;按照合同到货日期,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呼伦贝尔华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65%货款;在三包有效期内完成所有机械各项保修内容后,呼伦贝尔华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货款,该笔款项最迟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结清;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标签: 丸化线改造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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