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口腔医院污水站招标第三方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口腔医院污水站招标第三方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口腔医院污水站招标第三方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口腔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3: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兵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口腔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帆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兵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口腔医院污水站招标第三方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B-2024-111
项目名称:长春口腔医院污水站招标第三方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配合院方完成各种检查工作;2、保证污水处理站运行期正常,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避免事故发生。(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的规定)3.污泥转运。4.污水排放检测。(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的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4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资格条件承诺函;(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李帆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联系方式:陈兵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兵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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