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灵台县网信中心决定对“灵台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自筹资金;
2.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高于预算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招标内容:(共一包)
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等服务,期限一年。
1.县内所有政府网站监测。参照国办考评标准,通过基于互联网的SaaS系统提供技术服务,对网站每日更新及历史内容进行监测、复核和预警,范围包括:错别文字、敏感字词、无效链接、沉睡栏目;
2.县内所有新媒体监测。对政务新媒体新发布文章实时监测和预警,检查并复核文章中的错别字、政治敏感等不规范表述;检查账号每日更新。具体服务包括:错别文字、敏感字词、内容更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灵台县网信中心(灵台县行政中心A60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地点:灵台县行政中心A60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 ·灵台”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
地 址:灵台县行政中心A606室
联系人:梁之绪
电 话:177*****658
标签: 及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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