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026年融媒体中心合作政府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2024年-2026年融媒体中心合作政府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拟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项目情况
项目: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年-2026年融媒体中心合作项目”;
项目最高限价:¥*******.00元(肆佰肆拾贰万元整)。
注意:项目最高限价以评审结果为准。
三、服务内容:全权代理上述项目政府采购全过程
四、资格条件
(一)参加询价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机构信息维护页面的截图扫描件,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手续。此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加报价的代理机构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参加报价的代理机构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递交报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之规定。
五、报名资料清单
(一)报价函,并附注报价合理性说明;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四)2024年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五)提供具有5个及以上持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须在有效期内)的专业人员证明;
(六)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七)提供近三年来不少于5份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八)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九)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十)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十一)第2至10项所需材料提供一份电子版报名资料,电子版资料请发指定邮箱(请致电联系人索取)并注明反馈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邮箱,纸质版资料仅需提供第1至2项并装档密封。
该项目采取预报名、现场评选的方式,报名文件提供正本1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方式。
六、递交报价函的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2日,每天9时-12时,15时-17时。
(二)递交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后勤装备处。
(三)联系咨询人:庄警官;联系方式:189*****806。
七、中标确认方式
本项目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
由采购人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符合报价要求后,以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报价参考数以本公告项目最高限价为准,询价期间不考虑评审导致的变更情形。
八、其他
(一)代理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并在委托代理协议签订时明确。
(二)询价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公示询价结果。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标签: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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