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政务公开政务舆情监测处置与回应制度

颍泉区政务公开政务舆情监测处置与回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舆情监测收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通过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宣传、网信、公安、电信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第二条 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宣传、网信部门应组织当事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第三条 舆情管理。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地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向本级政府领导报送政务舆情信息,凡属网络舆情类的,以宣传、网信部门报送为主;凡属社情民意类的,以信访部门报送为主;凡属对外宣传类的,以政府外宣部门报送为主;凡属安全稳定类的,以公安部门报送为主;凡属涉外类的,以外事部门报送为主;凡属应急管理类的,以政府应急部门报送为主;其他政务舆情信息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报送。

第四条 应对处置。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线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负责回应处置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作出回应及处置。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建立健全敏感舆情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区“一盘棋”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效能。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 公开回应。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闻媒体、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简单留言要做到1日内回复,一般留言3日内回复。

第六条 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五)加强督查指导。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要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要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通报舆情回应情况,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公开 舆情监测 制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